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杏林街道辖区环卫保洁及突击应急服务采购服务类采购

※发布时间:2018-5-16 17:41:0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受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委托,厦门正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211]ZTH[GK]2018003-1、

  2、项目名称: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杏林街道辖区环卫保洁及突击应急服务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1)小型、微型企业。(2)企业。(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4)信用记录,按照下列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title=网采购网()及“信用中国”网站()。③查询记录和留存的具体方式: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不合格供应商。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参与本项目竞争的投标人近三年内从事环卫服务项目时未出现因自身原因而被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的书面承诺。投标人须如实承诺,若发现虚假承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上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上息系统报名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5-24 13:00(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的投标文件将被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5-24 13:00,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厦门市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采购集中交易中心开标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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